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決定是否繼續輪迴


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第二品 懺悔罪業
持明新譯講述
གསོན་ཚེ་འདི་དང་དེ་བཞིན་དུ།།
我尚存時及等同
གཉེན་དང་བཤེས་པ་རྣམ་སྤངས་ནས།།
親戚好友悉遠離
གཅིག་བུ་ག་ཤེད་འགྲོ་དགོས་ན།།
一人獨自往他行
མཛའ་དང་མི་མཛའ་ཀུན་ཅི་རུང་།།
喜或不喜任何者
由外在對境所形成的五妙欲,在享受的第一個剎那間會有快樂、不錯的感覺,但在第二個剎那生起時,第一個剎那的感覺就已經消逝。凡人為了享受外境上的五妙欲,一生當中造作許多因貪瞋痴而引起的惡業,最後將承受著無數的痛苦。
如同孩童在遊樂園玩耍時,一直不停地玩耍而不願意離開,無法控制自己。同樣的,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也是不斷地追求五妙欲、追求外境的享受,無法停下來。
輪迴的源頭是貪戀(此乃十二緣起中的「愛」,此處用貪戀)與取,貪戀與取如同生小孩的父母一般,因為有父母,方能生出小孩,有了貪戀與取,方能展現出輪迴的一切。當貪戀與取二者越大時,惡的業力也將越大。而為什麼說抽煙有惡的業力,其原因即是貪心太強,所以造作了很大的惡業。
可見貪戀與取二者是造成我們輪迴的原因,是輪迴的根源,也是輪迴的種子。若是沒有消除貪戀與取,反之令其越加增長,則輪迴的思想會更加強大,我們將更無法脫離輪迴的束縛。
昨天講述在意、追求五妙欲,皆是因為貪戀與取所造成的。
經文論述中載,當斷除貪戀與取以後,則無需承受惡果,因為造惡的根已經斷除。如同水源中斷以後,之前流下來的積水在不用處理的情況下會慢慢地乾枯,因此斷除貪戀與取以後,惡果自然就會消除。
「我尚存時及等同,親戚好友悉遠離」,今天所要講述的是,我們活著的時候,必須放下自己的身體、受用,尤其要全然放下自己的父母、兒女、朋友、親戚、財物等一切。
「一人獨自往他行,喜或不喜任何者」,因為當我們面對死苦,走上黃泉道路,猶如獨自一人、無家可歸、極為貧窮的乞丐,是無法帶走任何東西。即使是轉輪聖王或是統理整個國家的國王,也帶不走任何擁有的東西,甚至也無法帶走自己的身體。
在臨終中陰的過程中,由於執著由因果業力所顯的身體,雙手緊握於心間,經歷無數的痛苦。此時前方及四周皆是非常強大、黑暗的業風牽引著你,而後方則是非常窘迫、威力很強、閃電般的業力吹著你、推著你、追著你。
在業力所形成的黑暗中,會找不到任何方向,後方是如同閃電、打雷般極為強大、恐怖的聲音及顯相追著你,你不知道應該躲到三千大千世界的何處,因為不知該往何方而感到恐懼及痛苦,無論在何處都找不到可以救護的怙主。
當面對死苦、因果業力展現之時,親戚朋友都無法利益到自己,敵人仇人也無法破壞自己。然而,因貪愛、執著親戚朋友與瞋恨仇人敵人所造作的各種惡業,其果報將會在地獄裡一一展現出來。
重點是,此生中的一切,包括親戚朋友皆須遠離,因為死亡無常來到時,只有因果業力所顯現的身體,獨自一人面對死亡。此時無法接受親戚朋友給予的好處與利益,也不會受到敵人仇人的破壞,只有因為看見敵人而生起瞋恨的心、看見親人而生起貪戀的心,所造作的因果業力將不停地展現在你的現前。
持明慧露
若是沒有貪戀與取,則顯現上有多少受用都會覺得滿足,亦不會造作惡業以及要遭受因果業力的窘迫。
若有貪戀與取,則無論表面上如何行持也是不起太大作用的,因為你心中的貪戀是墮入輪迴的源頭,心中的取也創造了輪迴的顯相。當心中經常存著貪戀與取,則所做所行都不是處於如理如法的狀態之中,因為對於對境有貪戀與取,只會繼續不斷地創造輪迴,無法斷除輪迴的一切妄念、思想與行持。
貪戀與取二者會增加對敵人仇人的瞋恨心及親人的貪戀心,如同小孩玩玩具般,一開始玩就完全無法控制讓自己停下來。同樣的,在凡夫的世界裡,凡人在追求五妙欲的對境上是永遠停不下來的,因此貪戀與取創造了無盡的輪迴。
你是一位佛教徒,能對貪戀與取下工夫即是正確的修行道路。雖然也有將貪戀與取轉化成另一種勝道的究竟法門,但是對大部分藍天在天空上、行走在地面上、執著對境的人而言,貪戀與取是輪迴的源頭,所以必須要斷除貪戀與取。而斷除的方法是,心中具足正知正念,繼續保持聽聞、思考、修持佛法。
外在形象如何不能決定什麼,而內在心中惡劣的思想,方能決定是否繼續輪迴,所以大家都要謹慎行持。
若以一個字來代替貪戀與取的話,即是貪與取,此二者為輪迴的源頭,也是十二緣起其中的兩支。
貪戀、取在十二緣起中,一般譯為愛、取,但事實上是永遠不停地貪戀,所以我翻譯為貪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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